浙江冷链物流公司 宁波至长沙冷冻货运专线 冷冻货运 恒温冷藏
| 更新时间 2024-12-09 08:00:00 价格 420元 / 吨 浙江冷链物流 宁波冷冻食品 冷冻冷藏产品 速冻冷藏运输 浙江宁波 浙江冷链恒温 联系电话 17280155564 联系手机 17280155564 联系人 宋江 立即询价 |
踏信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化的新型物流企业,从事货物运输,冷链物流,冷藏仓储及普通仓储服务,并在深圳、重庆、广州、东莞、青岛、北京以及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分别建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迅速搭建起了国内一、二级城市货物运输桥梁,我们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比如承包货物的运输和配送,降低客户物流运输成本,提高物流运输的效率,成为我们勤劳奋斗的动力。
取货:本公司接到客户委托后两个小时内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取货。
发货:所有货物均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当天上站、当天发车
据广东发改委网站12月5日消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提出提升商品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积极培育若干资源整合能力强、经营网络覆盖广的跨国大型贸易商。依托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现有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转型升级,打造集交易、融资、信息、仓储、物流、质检等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电力、商品指数期货等创新产品。支持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开展海洋碳汇交易试点。完善期现货联动市场体系,培育期现货合营的大宗商品交易商,鼓励符合条件的现货企业申请设立大宗商品交割仓,开展保税交割业务。围绕粮食、钢铁、煤炭等重点品种,支持广州、珠海、湛江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产业聚集区。支持华南粮食批发交易中心稳步扩大上市交易品种范围,支持深圳建立农产品离岸现货交易平台。
广东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全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物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精神,深入贯彻物流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现代物流和现代商贸流通两大体系为载体,强化交通运输、金融、信用三方面支撑,加快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大力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推动流通领域规则衔接和标准对接,全面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我省做实做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现代流通体系初步建成,粤港澳三地市场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商品和要素跨区域流通更加顺畅,“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互促的商贸流通体系率先建成,交通运输承载能力、金融服务保障能力、信用监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流通市场主体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流通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明显提高,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显著提升。
三、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
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
支持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开展铁路货运市场化综合改革试点,推进铁路物流基地用地综合开发、投融资改革等试点。支持深圳开展邮政企业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打造邮政业数字经济示范区。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广东数据条例》,建立完善数据产权、定价、流通交易、监管、安全相关制度规则。构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体系,推进省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设,加快设立广州数据交易所,支持深圳等建设数据交易所。(省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商品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
积极培育若干资源整合能力强、经营网络覆盖广的跨国大型贸易商。依托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现有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转型升级,打造集交易、融资、信息、仓储、物流、质检等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电力、商品指数期货等创新产品。支持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开展海洋碳汇交易试点。完善期现货联动市场体系,培育期现货合营的大宗商品交易商,鼓励符合条件的现货企业申请设立大宗商品交割仓,开展保税交割业务。围绕粮食、钢铁、煤炭等重点品种,支持广州、珠海、湛江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产业聚集区。支持华南粮食批发交易中心稳步扩大上市交易品种范围,支持深圳建立农产品离岸现货交易平台。(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能源局,广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规则和标准一体衔接。
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探索建立大湾区标准确认机制,积极推动粤港澳三地交通、物流、贸易等重点领域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加快提升粤港澳三地市场一体化水平。发挥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推动物流标准体系研究和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建立健全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开展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引导产业技术联盟率先推广,支持骨干核心企业示范引领,推动流通领域基础设施、载运工具、集装设备、票证单据、作业规范等标准相互衔接和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管理。
推进流通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备案的全程电子化,统一标准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提升“一网通办”办事体验。完善流通领域融合发展业态的登记注册管理制度,统一优化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一照通行”改革,持续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推动流通领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集中审查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查机制和开展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良性发展。建立健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规自律机制,编制《广东省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引》,促进流通企业合规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6.完善商品交易市场网络。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高标准消费品市场,打造“一站式”商品采购中心。支持工业电商平台与战略性产业集群对接,推动新增一批制造业企业实现网上采购及网上销售。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行动,支持广州建设国家商品交易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在优势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商品市场示范基地。引导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合作,整合资源要素,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
优化农产品田头集货组织,依托县级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分片区共建共享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田头智慧小站”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集配中心和低温加工处理中心改造升级。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站。加快发展供销农产品直供配送,发展标准化、订单化农产品直供配送模式,大力拓展中央厨房、机团配送、消费扶贫等业务。高水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和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深入推进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广东特色优势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提升“粤字号”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完善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
支持广州北京路步行街高标准建设全国示范步行街,加快深圳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鼓励建设智慧街区,继续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推动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促进商旅文娱体融合创新,打造潮流购物、夜间消费等特色商圈。优化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布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加快县乡村商业网络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商贸设施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建设商业综合体,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支持乡镇商贸设施共建共用,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打造“多站合一、一站多能”的村级商业网点。加快推进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省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电子商务创新规范发展。
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追溯。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完善运营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全面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
支持大型商超等连锁商业上线上云上平台,充分利用线下门店网络资源,推动线下线上竞争合作、融合发展。推动购物中心等传统商业积极引进商品和首店、旗舰店,拓展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业态,推广深度联营、买手制经营等模式,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推进“智慧广交会”建设,加快建成全天候商贸平台。推动流通大数据赋能生产环节,为工农业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提供决策支持。(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技术装备等数字化联动升级,鼓励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拓展经营网络,完善全球采购与分销渠道,培育国际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鼓励区域特色商贸企业做优做精,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鼓励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降低中小微商贸企业进驻和服务费用。(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
开展内外贸一体化促进行动,支持深圳、东莞等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大力推进内外贸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支持检测认证机构开展内外贸主要目标市场质量标准、检测认证等方面比对研究,分行业、分产品类别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供检测认证一体化服务,支持检测认证机构及市场主体开展“湾区认证”,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和结果互认。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深入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逐步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
推动外贸企业与电商平台、连锁企业、商品市场合作,开辟线上线下外贸产品内销专区,针对开展营销。鼓励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拓展功能,举办出口产品转内销等活动,提高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利用好RCEP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推动扩大产品进出口。提升珠江国际贸易论坛影响力,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引导外贸企业主动适应国内消费趋势,推进出口产品加工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打造内销自有品牌。(省商务厅负责)
14.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完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功能。加强与RCEP成员国跨境电商领域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外仓建设。高水平办好世界跨境电子商务大会等高端论坛,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培育建设,推动我省市场采购贸易创新提升。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在有条件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或商圈设立市内免税店,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免税业。(省商务厅、财政厅,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15.加快建设骨干物流枢纽。
加强对广州、珠海、汕头、东莞、湛江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指导与支持,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指导有关地市加强国家物流枢纽规划研究,争取国家支持我省更多地市纳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布局。支持梅州加强物流枢纽培育,构建联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综合物流大通道。依托重要产业基地、交通节点,谋划布局一批省级物流枢纽。引导省内国家物流枢纽沿干线物流通道加强枢纽互联互通,推动枢纽干支仓配一体建设,全面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完善枢纽国际物流服务功能,衔接国际物流通道,实现国内国际物流网络融合。(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
深入推进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加快构建高效城市货运配送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建等形式,建设邮政快递综合便民服务站、智能投递终端等设施,提升城市末端寄递网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引导交通客运、邮政快递、供销商贸等共建共享网点服务资源,推动构建县乡村一体、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农村快递物流体系。(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公安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构建冷链物流设施网络。
支持广州、深圳、湛江、汕头、茂名做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和申报建设工作。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具备产地预冷、分拣包装等功能的田头冷链设施,推广“田头冷链服务驿站”模式。推动农批市场、商超等零售网点冷链物流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规划布局若干省级产销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强化冷链物流设施互联互通,引导骨干基地、集配中心、末端设施加强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构建“7+N+X”现代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加大冷链物流全流程监管力度,消除“断链”隐患,减少生鲜农产品流通领域损耗。强化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检疫,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快发展高铁快运物流。
加快高铁快运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的高铁站点预留高铁快运作业场地、行包通道等,统筹开办高铁快运作业站点。支持广州、深圳等城市率先建设高铁快运基地,完善高铁快运网络布局,力争实现地级市高铁快运业务全覆盖。加强取配能力建设,逐步完善高铁自配送体系。推行高铁快运与普铁行包站点联合配送,建立高铁配送网络。稳定增加高铁快运列车开行频次,提高高铁快运组织化水平。提升邮件快件铁路运输效能,推动电商班列和国际班列运邮件快件常态化,加快高铁快递示范线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物流+”融合创新发展。
支持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企业深度协作,创新供应链协同运营模式,拓展冷链物流、线边物流、电商快递等物流业态。推进物流与生产、制造、采购、分销、结算等服务有机融合,营造物流与产业互促发展生态。引导国家物流枢纽加强与工业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等统筹布局、联动发展,支持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培育壮大枢纽经济。(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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