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冷链物流公司 宁波至长春冷冻运输专线 冷冻货运 恒温冷藏
| 更新时间 2024-12-09 08:00:00 价格 420元 / 吨 浙江冷链物流 宁波冷冻食品 冷冻冷藏产品 速冻冷藏运输 浙江宁波 浙江冷链恒温 联系电话 17280155564 联系手机 17280155564 联系人 宋江 立即询价 |
踏信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化的新型物流企业,从事货物运输,冷链物流,冷藏仓储及普通仓储服务,并在深圳、重庆、广州、东莞、青岛、北京以及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分别建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迅速搭建起了国内一、二级城市货物运输桥梁,我们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比如承包货物的运输和配送,降低客户物流运输成本,提高物流运输的效率,成为我们勤劳奋斗的动力。
取货:本公司接到客户委托后两个小时内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取货。
发货:所有货物均按照不同的运输方式当天上站、当天发车
壮大物流枢纽经济。发挥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辐射广、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条件,推动现代物流和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促进区域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打造具有区域集聚辐射能力的产业集群,稳妥有序开展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建设。
发展物流通道经济。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升“四横五纵、两沿十廊”物流大通道沿线物流基础设施支撑和服务能力,密切通道经济联系,优化通道沿线产业布局与分工合作体系,提高产业组织和要素配置能力。
五、深度挖掘现代物流重点领域潜力
(一)加快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
推进国际通道网络建设。强化国家物流枢纽等的国际物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通关等功能,加强国际、国内物流通道衔接,推动国际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商贸物流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优化海外布局,扩大辐射范围。巩固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组织水平,推动跨境公路运输发展,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多元化国际物流干线通道。积极推进海外仓建设,加快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境外港口、海外仓、分销网络建设合作和协同共享,完善全球物流服务网络。
补齐国际航空物流短板。依托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集聚整合国际航空物流货源,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一体化运作的航空物流服务平台,提供高品质“一站式”国际航空物流服务。加快培育规模化、化、网络化的国际航空物流骨干企业,优化国际航空客运航线客机腹舱运力配置,增强全货机定班国际航线和包机组织能力,逐步形成优质高效的国际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扩大国际航空物流网络覆盖范围,建设覆盖重点产业布局的国际货运通道。
培育国际航运竞争优势。加密国际海运航线,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港,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力,强化国际中转功能,拓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综合服务。加快推进长三角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港口与内陆物流枢纽等联动,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扩大港口腹地辐射范围。鼓励港航企业与货主企业、贸易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延伸境外末端服务网络。
提高国际物流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完善中欧班列开行方案统筹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完善海外货物集散网络,推动中欧班列双向均衡运输,提高货源集结与班列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航运、航空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海铁联运班列等协同联动,提升国际旅客列车行包运输能力,开行客车化跨境班列,构建多样化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提高重点边境铁路口岸换装和通行能力,推动边境水运口岸综合开发和国际航道物流合作,提升边境公路口岸物流能力。推进跨境物流单证规则、检验检疫、认证认可、通关报关等标准衔接和国际互认合作。
(二)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
完善农村物流节点网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补齐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山区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改善农村流通基础条件。统筹城乡物流发展,推动完善以县级物流节点为核心、乡镇服务网点为骨架、村级末端站点为延伸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设施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加快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促进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电商等农村物流资源融合和集约利用,打造一批公用型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完善站点服务功能。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
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效能。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推进物流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深化电商、快递进村工作,发展共同配送,打造经营规范、集约高效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快工业品下乡、农产品出村双向物流服务通道升级扩容、提质增效。推动物流服务与规模化种养殖、商贸渠道拓展等互促提升,推动农产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流通,创新物流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品质化、品牌化发展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三)促进商贸物流提档升级。
完善城乡商贸物流设施。优化以综合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商贸物流设施网络。完善综合物流园区干线接卸、前置仓储、流通加工等功能。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改造以及新城新区建设,新建和改造升级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大型商超、批发市场、沿街商铺、社区商店等完善临时停靠装卸等配套物流设施,推进智能提货柜、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设施建设。
提升商贸物流质量效率。鼓励物流企业与商贸企业深化合作,优化业务流程,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优化完善前置仓配送、即时配送、网订店取、自助提货等末端配送模式。深化电商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提升线上线下一体服务能力。
(四)提升冷链物流服务水平。
完善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发挥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资源集聚优势,引导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向枢纽、基地集聚或强化协同衔接。加强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提高产地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完善销地城市冷链物流系统。改善机场、港口、铁路场站冷链物流配套条件,健全冷链集疏运网络。加快实施产地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等建设,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移动冷库等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改善末端冷链设施装备条件,提高城乡冷链设施网络覆盖水平。
提高冷链物流质量效率。大力发展铁路冷链运输和集装箱公铁水联运,对接主要农产品产区和集散地,创新冷链物流干支衔接模式。发展“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冷链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推广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和标准化冷藏车,促进冷链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大型冷链物流设施,加强生鲜农产品检验检疫、农兽药残留及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合规使用等质量监管。研究推广应用冷链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加强产品溯源和全程温湿度监控,将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全链条纳入监管范围,提升冷链物流质量保障水平。健全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制度,筑牢疫情外防输入防线。
(五)推进铁路(高铁)快运稳步发展。
完善铁路(高铁)快运网络。结合电商、邮政快递等货物的主要流向、流量,完善铁路(高铁)快运线路和网络。加快推进铁路场站快运服务设施布局和改造升级,强化快速接卸货、集散、分拣、存储、包装、转运和配送等物流功能,建设化铁路(高铁)快运物流基地。鼓励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参与铁路(高铁)快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就近或一体布局建设电商快递分拨中心,完善与铁路(高铁)快运高效衔接的快递物流服务网络。
创新高铁快运服务。适应多样化物流需求,发展多种形式的高铁快运。在具备条件的高铁场站间发展“点对点”高铁快运班列服务。依托现有铁路物流平台,构建业务受理、跟踪查询、结算办理等“一站式”高铁快运服务平台,推动高铁快运与电商、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对接。
(六)提高物流质量效率。
完善大宗商品物流体系。优化粮食、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物流服务,提升沿海、内河水运通道大宗商品物流能力,扩大铁路货运班列、“点对点”货运列车、大宗货物直达列车开行范围,发展铁路散粮运输、棉花集装箱运输、能源和矿产重载运输。有序推进油气干线管道建设,持续完善支线管道,打通管网瓶颈和堵点,提高干支管网互联互通水平。依托具备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现代化大宗商品物流中心,增强储备、中转、通关等功能,推进大宗商品物流数字化转型,探索发展电子仓单、提单,构建衔接生产流通、串联物流贸易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平台。
安全有序发展特种物流。提升现代物流对大型装备制造、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配套服务能力,加强大件物流跨区域通道线路设计,推动形成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大件物流综合网络。发展危化品罐箱多式联运,提高安全服务水平,推动危化品物流向化定制、高品质服务和全程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危化品物流全程监测、线上监管、实时查询,提高异常预警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完善医药物流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鼓励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医药供应链平台建设,健全全流程监测追溯体系,确保医药产品物流安全。
(七)提升应急物流发展水平。
完善应急物流设施布局。整合优化存量应急物资储备、转运设施,推动既有物流设施嵌入应急功能,在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设计建造阶段充分考虑平急两用需要,完善应急物流设施网络。统筹加强抗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救灾、医疗救治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和应急物流设施在布局、功能、运行等方面相互匹配、有机衔接,提高紧急调运能力。
提升应急物流组织水平。统筹应急物流力量建设与管理,建立化应急物流企业库和人员队伍,健全平急转换和经济补偿机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流干线运输和区域配送体系,提升跨区域大规模物资调运组织水平,形成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
健全物流保通保畅机制。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鼓励地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对疫情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完善决策报批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等通道,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限制措施,不得层层加码实施“一刀切”管控措施;加快完善物流通道和物流枢纽、冷链基地、物流园区、边境口岸等环节的检验检疫、疫情阻断管理机制和分类分级应对操作规范,在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效阻断疫情扩散、确保物流通道畅通,保障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以及工业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供应,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六、强化现代物流发展支撑体系
(一)培育充满活力的物流市场主体。
提升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提升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引导中小微物流企业发掘细分市场需求,做精做专、创新服务,增强化市场竞争力,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塑造物流服务品牌。深化物流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国有企业存量物流资产,支持国有资本参与物流大通道建设。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精做大做强,加快中小微企业资源整合,培育核心竞争力。
规范物流市场运行秩序。统筹推进物流领域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金融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大物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有效引导过剩物流能力退出,扩大优质物流服务供给。引导公路运输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公路货物运输组织效率。
(二)强化基础标准和制度支撑。
健全物流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建立物流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社会物流统计和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开展企业物流成本统计调查试点。研究制定反映现代物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高质量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科学系统反映现代物流发展质量效率,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强化物流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指导作用,鼓励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国际国内物流标准接轨,加大已发布物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基础通用和产业共性的物流技术标准优化升级,以标准提升促进物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政府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共同参与的物流标准实施推广机制。建立物流标准实施评价体系,培育物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现代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完善物流行业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建立物流企业诚信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加强物流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抽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物流企业承运物品、客户身份等信息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强运输物品信息共享和安全查验部门联动,实现物流活动全程跟踪,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规范车辆运输装载,提升运输安全水平。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升物流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三)打造创新实用的科技与人才体系。
强化物流科技创新支撑。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物流重大基础研究和示范应用,推动设立一批物流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产学研结合的物流科创中心,开展创新技术集中攻关、先进模式示范推广,建立成果转化工作机制。鼓励物流领域研究开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创新服务机构发展,提升化服务能力。
建设物流人才队伍。发挥物流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高等院校物流学科建设,提高设置的针对性,培育复合型高端物流人才。加快物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物流相关。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现代物流技术人员能力提升。指导推动物流领域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开展物流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实现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衔接,进一步推动物流领域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建设。对接国际认证体系,提高国际化物流人才培养水平,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新一轮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物流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逐步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七、实施保障
(一)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规定放宽物流领域相关市场准入,消除各类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物流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布局,实现企业注册、审批、变更、注销等“一网通办”,允许物流领域(不含快递)企业分支机构证照异地备案和异地审验。推动物流领域(不含快递)资质许可向资质备案和告知承诺转变。完善物流发展相关立法,推动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开展现代物流促进法等综合性法律立法研究和准备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统一物流监管执法标准和处罚清单。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政务信息开放共享,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监管。大力推动货车非法改装治理,研究制定非标准货运车辆治理工作方案。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通关+物流”服务,提高口岸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部门间物流安检互认、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安检。支持航空公司壮大货运机队规模,进一步简化货机引进程序和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鼓励航空物流企业“走出去”。
(二)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政策协同,着力推动降低物流成本等重点工作。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推进投融资、运输组织、科技创新等体制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铁路货运市场主体多元化和服务创新发展,促进运输市场公平有序竞争。鼓励铁路企业与港口、社会物流企业等交叉持股,拓展战略合作联盟。
(三)强化政策支持。
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海。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要求,完善物流设施专项规划,重点保障国家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港航设施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确保物流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创新物流用地模式,推动物流枢纽用地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提升土地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支持物流仓储用地以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资源用于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依法合规利用铁路划拨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
巩固减税降费成果。落实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有关部署,推进现代物流领域发票电子化。按规定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购置挂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已出台的物流简政降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费,坚决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治理“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清理规范铁路、港口、机场等收费,对主要海运口岸、机场地面服务收费开展专项调查,增强铁路货运收费透明度。对货运车辆定位信息及相关服务商开展典型成本调查,及时调整过高收费标准。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发起成立物流产业相关投资基金。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骨干物流企业和中小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引导资金流向创新型物流企业。在仓储物流行业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保险,提升鲜活农产品经营和质量安全风险保障水平。
(四)深化国际合作。
推动建立国际物流通道沿线国家协作机制,加强便利化运输、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等方面合作。持续推动中欧班列“关铁通”项目在有合作意愿国家落地实施。逐步建立适应国际铁路联运特点的陆路贸易规则体系,推动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加强与国内外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使用铁路运输单证开展贸易融资。
(五)加强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综合协调和宏观调控,协调解决本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建立现代物流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指导规划任务科学推进。推动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行业治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助力规划落地实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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