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踏信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冷链物流公司,冷冻仓储,冷藏运输,冷链配送电话,冷链列表排名多少钱,服务各大平台和商超如盒马、美团等配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冷冻仓储, 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国内货物运输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物流方案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品(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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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踏信冷链物流将继续以“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客户满意为标准,以保持行业为目标,不断提升自我,超越自我,结合传统的经验与科学的管理,努力发展成为乃至国内、具实力的中型物流企业。

日前,我市印发《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在用地保障、车辆通行、投融资支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全面加大对冷链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关于支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76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冷链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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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用地保障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物流用地,优先纳入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优先组织实施地块公开出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列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支持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冷链物流重大项目的用地指标,合理确定冷链物流项目土地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3.支持企业利用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符合规划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4.对利用原有土地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企业,可以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5.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于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用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6.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与农产品直接关联的保鲜存储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依法依规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产地型冷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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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措施

7.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鼓励省级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和冷链物流园区承担相关国家应急物资储备功能。支持打造公、铁、水、空综合立体冷链物流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8.鼓励快递企业探索建设带冷藏功能的末端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9.将农产品冷链物流纳入乡村振兴相关资金扶持范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10.鼓励各地建设、谋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清单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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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冷链改造提升措施

11.支持建设冷链物流全链条信息追溯、农产品直供冷链物流、医疗应急物资冷链配送、社区冷链智能配送等数字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12.鼓励制定冷链物流相关标准, 对主导制定冷链物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和承担市级冷链物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每项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13.积极争取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性作用,引导经营主体购买冷藏、冷冻车辆,安装卫星定位、温湿度监控设备,接入“浙冷链”系统,并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冷藏车标识。对接入“浙冷链”系统的冷链物流企业的冷链监控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认定后,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温州海经区管委会、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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