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信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冷链物流公司,冷冻仓储,冷藏运输,冷链配送电话,冷链列表排名多少钱,服务各大平台和商超如盒马、美团等配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冷冻仓储, 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国内货物运输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物流方案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品(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到广西南宁的冷链物流公司-南宁冻品运输
发布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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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踏信冷链物流总部位于上海,在浙江、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北京、成都等地均设有16个分公司和智能化恒温、冷藏、冷冻仓库。

合作伙伴:普洛斯、万纬冷链、普冷、荣庆、郑明现代、新夏晖、中外运、宇培等物流企业.

合作客户:蒙牛、妙可蓝多、杭州机场、福耀玻璃、瑞幸咖啡、安佳、京东、盒马、美团、沃尔玛、山姆等.

业务范围:

1.全国恒温、冷藏、冷冻产品仓储及运输。

2.服务各大平台和商超如盒马、美团等配送。

杭州踏信物流有限公司从事冷藏物流公司,冷链物流公司,冷藏物流专线,冷链物流专线,冷藏配送,低温物流公司,冷藏运输公司,冷链运输公司,冷藏货运专线等关于冷链冷藏低温干线的物流公司,踏信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在软件上拥有一支高素质、化、年轻化的物流管理团队和专家顾问群,有现代化的物流信息平台,集聚了冷藏运输的丰富经验和先进管理的服务理念。

   杭州踏信物流提供普通散货运输、危险品运输、零担配载、专线运输、展品运输、监管运输、大型货物运输、重大件货物运输、重大件监管运输、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进口货物分拨国内运输、港口码头保税区等,框架箱运输,开顶箱运输,捆扎,包装,进港,勘路等。物流咨询,策划,实施集于一体的综合型物流

   杭州踏信物流公司是及少数拥有冷藏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提供冷藏运输、冷冻货物运输、保温运输,服务内容 到全国冷藏物流专线-踏信冷藏是及少数拥有冷藏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提供冷藏运输、冷冻货物运输、保温运输,市内冷藏配送运输,零担及整车的长途、中转、冷藏配送运输,并提供0-5℃,-18℃冷藏运输及 5℃- 20℃保温运输业务。货物品种及运输区域范围一、货运产品定位:1、食品冰淇淋、奶制品、乳酸菌饮料、速冻食品、肉制品、禽制品类、调味料、巧克力、果脯蜜饯、海鲜、水果和蔬菜等。2、生物制剂包括疫苗、人和动物的血液及组织、微生物、微生物产品等。3、其他需低温运输的物品需低温运输的个人保养品、精密仪器、特种行业物品配送。二、运输路线:市外:江苏、上海、安微、江西、广东、福建、湖南、山东、山西、湖北、河南、河北、乌鲁木齐、乌鲁木齐、成都、重庆、陕西、昆明、贵阳、广西、新疆、西藏、内蒙古、海南、青海、甘肃、宁夏及东北三省等线路冷藏、冷冻往返。三、货运模式:冻品、鲜品零担、整车或普通货物零担、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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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疫情防控策略,科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我们组织修订形成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物流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物流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使用。

附件:

1.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物流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

2.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物流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物流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月30日

附件1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物流防控技术指南

(第二版)

1.依据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正常运营的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落实好生产经营防控主体责任,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16号)、《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3号)、《新型冠状物流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物流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以及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防止新冠肺炎在食品生产经营传播的指导》(2021年8月)等文件,针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生产经营重点环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冷链食品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中新冠物流污染的防控。口岸区域储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场所经营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以预防冷链食品从业和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物流感染为主线,突出集中监管仓或首站冷库等重点场所中从事装卸储运等重点环节的搬运工、掏箱工等高风险岗位人员的疫情防控,注重加强冷链食品包装的清洁消毒。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当地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是应用本指南的前提。

2.从业人员新冠物流防控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的健康是预防新冠物流污染冷链食品的根本。涉及冷链食品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完善新冠物流防控管理措施,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2.1建立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制度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好员工(含新进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人员)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新入职的员工需出具已接种新冠物流疫苗证明、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并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

2.2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含10个主要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设置食品生产经营区域入口测温点,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2.3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是早期发现感染者的重要手段。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新型冠状物流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进行相关检测。针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人员:集中监管仓或首站冷库搬运工、装卸工、掏箱工、消毒人员、叉车工、库管、采样人员、垃圾清理人员等直接接触未经预防性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的高风险岗位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缓化前端人员,如搬运工、拆包工等。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实施高频次核酸检测,具体频次可根据各地情况在风险研判基础上适当调整。原则上应合理安排,确保每天均有同类别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2.4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尽可能减少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确需进入的,需登记所在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落实对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查登记、测温、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等措施方可进入。车辆进出时,车内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开车辆,确需离开车辆的按上述要求管理。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和司机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接触。

2.5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2.5.1健康上岗。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向生产经营者报告健康状况信息,主动接受生产经营者的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主动报告,并及时就医。

2.5.2做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特殊岗位(生鲜宰杀、分割车间等)的从业人员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推荐食品从业者佩戴一次性手套,但必须经常更换,且在更换间隙以及未戴手套时洗手。避免防护用品的二次污染,在进行非食品相关活动(如用手打开/关闭门和清空垃圾箱)后,必须更换手套。

2.5.3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不随地吐痰,擤鼻涕时注意卫生。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

2.5.4加强手卫生。在处理货品时,或双手触碰过货架、扶手等公用物体时,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2.6建立健康异常报告程序

员工一旦发现自身以及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应当及时上报生产经营高管理者,可视情况采用逐级上报或直报的方式。生产经营者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上述健康异常症状,无论其呈现出的健康状况如何,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本人及密切接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食品工作环境之外。新冠肺炎传播风险高的地区,建议根据当地主管部门防控规定,要求健康员工进行“零”报告。

2.7从业人员返岗程序

根据生产经营区域上岗人员登记和健康档案,及时追踪健康异常、身体不适、疑似或者感染新冠物流(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员工的治疗和康复状况,在其康复后科学评定是否符合返岗条件。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症状消退,并且间隔至少24小时的两次PCR核酸检测均呈阴性的,可解除隔离。对属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从业人员返岗前也应当符合上述控制要求。

2.8加强防控知识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从业人员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3.装卸储运过程防控要求

3.1装卸等工人卫生要求

对集中监管仓或首站冷库搬运工、装卸工、掏箱工、消毒人员等直接接触未经预防性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的高风险岗位人员,要求人员固定,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参照2.3进行。

除做好个人一般卫生要求外,搬运货物前应当穿戴专用工作衣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人员体表。

特别是装卸来自于有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有关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直接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物流污染的冷冻水产品等。如果搬运过程中发生口罩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3.2运输司机卫生要求

除按照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外,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司机等)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行人员应当避免与门卫值班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

3.3货物源头卫生管理

对于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或货主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及其包装进行采样检测。对于外埠食品,经销商应当主动向供应商索取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进口商或货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在货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当主动将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要的检测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物流包装内如需加装支撑物或衬垫,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物流包装上应当注明冷链食品储运的温度条件。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应当保障在运输、贮存、分拣等过程中冷链食品的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做好各交接货环节的时间、温度等信息记录并留存。

3.4车辆的卫生管理

应当确保车辆厢体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措施参见《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物流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

3.5贮存设施的卫生管理

加强入库检验,除查验冷链食品的外观、数量外,还应当查验冷链食品的中心温度。加强库内存放管理,冷链食品堆码应当按规定置于托盘或货架上。冷链食品应当按照特性分库或分库位码放,对温湿度要求差异大、容易交叉污染的冷链食品不应混放。应当定期检测库内的温度和湿度,库内温度和湿度应当满足冷链食品的贮存要求并保持稳定。定期对仓库内部环境、货架、作业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具体清洁消毒措施参见《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物流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

4.生产加工过程防控要求

4.1人员卫生要求

按照2.5要求进行。

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缓化前端人员,如搬运工、拆包工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求人员固定,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参照2.3进行。

4.2保持安全距离

员工间至少保持1米的距离。在食品加工环境中保持距离的可行措施包括:采取只在生产线一侧设置工作台、错位生产或者在生产线中间装配挡板等方式,防止员工出现面对面的情况;严格限制食品制备区的员工数量,排除一切非必要人员;将员工分成工作组或团队,减少工作组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影响。

4.3进货防护和查验

4.3.1装卸防护。需要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货物的装卸工人,搬运货物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人员体表。

4.3.2源头管控。冷链食品企业应当做好供应商合规性检查和评估,认真做好每批食品进货查证验货,依法如实记录并保存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限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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