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部门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是否落实除拟申请本专项之外的其他资金等。同时,编制市(州)商务局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
1.封面;
2.项目绩效表和承诺书;
3.市州工作方案,包括全市(州)农产品流通、冷链基本情况,项目规划布局、实施目标,重点支持方向及内容,资金安排计划,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机制等内容;
4.项目汇总表(附件5),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申报方向、建设内容、目前项目进展情况、起止时间、总投资、拟支持金额、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5.其他能证明市(州)商务局商贸流通工作成效的补充材料。
请按照顺序制定申报材料(纸质版五份,电子版一份),编写页码后装订成册,封面列明申报单位、联系方式、申报方向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州)商务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和工作协调,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下发申报通知评选支持项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项目管理。各市(州)商务局要认真履行本辖区的遴选、申报、评审、执行、验收、成效评估等职能,完善项目遴选程序、规范项目评选流程,实时掌握辖区项目执行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三)强化日常监管。可引入审计或监理咨询等独立第三方,参与决策监督,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各市(州)商务局应在每月5日前,向省商务厅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四)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州)商务局请于2023年12月底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自评,于2024年12月底前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自评。对未通过中期评价或终绩效评价的,将视整改情况确定是否收回资金。
(五)做好宣传推广。各市(州)商务局要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经验和典型案例,重点总结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经验成果,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政策效果,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拓展。
附件:
1.市(州)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绩效目标表
2.市州申报承诺书
3.项目单位承诺书
4.企业项目申报表
5.市(州)商务局项目汇总表